为深入挖掘、传承、保护水利遗产,落实《山东省水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23—2025)》要求,省水利厅制定出台《山东省水利遗产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暂行)》,并于今年年初启动了首批山东省水利遗产认定申报工作。在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遴选申报基础上,经过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厅党组会议审议等程序,决定认定济南市泉城水利工程、泰安市东平县戴村坝等15处水利遗产为首批山东省水利遗产,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18日
受理部门:山东省水利综合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丽娟
电 话:51767513
电子邮箱:sdslxc@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27号
山东省水利厅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