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水利(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管理的通知》(鲁水规字〔2024〕4号),现就2024年度水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在“ 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平台)注册,从事省内水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2024 年度在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无代理水利项目业绩,且在信用信息平台基本信息不完整的,本次暂不予评价。新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在信用信息平台实时申请评价。
二、评价内容。依据《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评价标准》,综合评估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能力、服务行为等。
三、工作要求。动态评价情况将在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作为招标人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力参考。前期已通过站内信等方式予以提醒,仍有招标代理机构未更新完善企业基本信息。请各招标代理机构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前登录信用信息平台,真实准确填报企业基本情况、人员资格等基本信息。
山东省水利厅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