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山东省水利厅在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锚定“四水统筹”总体目标,围绕服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扎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力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我厅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坚定扛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贯彻《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立足行业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到实处。厅党组会议多次研究生态环境相关工作,制定《山东省水利厅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建立落实台账,确保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落实落地落细。二是抓好督促指导。全面加强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督促指导,在规划编制、项目实施、政策制定、监督考核等方面,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监督检查。三是深化部门联动。联合省司法厅印发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效能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市开展“护航高质量发展2024”跨流域跨区域联动执法专项行动,完成对6市12县的异地联合执法。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对29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核查。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段水质保障联动工作机制,合力做好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四是狠抓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涉及省水利厅任务共9项,全部完成整改、开展了验收工作。另外,2023年黄河流域警示片披露问题涉及省水利厅共3项,其中牵头督导1项、配合督导2项,其中牵头督导的“太阳部落违规引水问题”已达到序时进度。五是落实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相关要求,围绕污染防治细化工作方案,高效完成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质安全保障行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行动、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等年度阶段性任务。坚决落实“四减四增”三年行动,配合省生态环境厅顺利完成第二轮“四减四增”确定的4方面13项主要目标、14项重点工作。
二、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24年1月份,新修订的《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实施,标志着山东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水资源管理方面迈出新步伐。随后出台《山东省地下水管控指标》,明确了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水位控制及管理指标,严格实施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规范了审查流程,明晰了审查权限,强化了对审查结果的运用。二是完善管控目标。完成跨市主要河流和水库水量分配,逐年逐级下达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确保全省年度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241.1亿立方米指标内。严格水资源规划管控约束,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全年共审核33个省级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完成5个国家级开发区扩区调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初审。三是严格取水监管。部署开展全省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已完成取水口信息比对衔接85.4万个,建立计量设施(器具)档案4.6万余个。持续扩大监测计量覆盖面,推动山东省取用水管理平台于4月下旬正式上线运行,实现全省规模以上非农在线接入率超过99%,全省2.05万个水资源税纳税户涉及的2.96万个取水口80%以上实现在线监控。四是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培育水权水市场,推动实施黄河水、长江水跨区域水权交易,2024年共开展水权交易384笔,交易总量2.65亿立方米。探索信用体系建设,选取潍坊市等2市、8县开展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潍坊市水利局在全国率先印发规范性文件《潍坊市取用水领域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相关经验被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信息》宣传推广。
三、不断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一是地下水治理保护取得阶段成果。采取控采限量、节水压减、水源置换、修复补源等措施,深入推进全省南水北调受水区等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4年12月底,全省平原区地下水位平均埋深为5.13米,比2015年底集中开展超采治理前上升1.39米;平原区地下水主要漏斗区面积为7655平方公里,较2015年底减少6715平方公里。二是水资源超载治理成效显著。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评估结果的通知》,认定我省东营、德州、滨州、泰安4市不再超载,解除取水许可限批。三是河湖生态环境复苏进展顺利。印发《山东省母亲河复苏行动2024年度工作计划》,全面部署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配合水利部完成了京杭大运河贯通2024年度补水任务。四是饮用水水源保护有效加强。印发山东省黄河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组织梳理全省范围内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动态管理,提出了严格的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退出条件和流程。逐月编制发布《山东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通报》,持续开展年度安全保障达标评估工作。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和撤销工作。五是指导将再生水等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明确各市年度非常规水最低利用量目标,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再生水配置利用工作的意见》,要求具备条件的企业和园区优先配置使用再生水,化工园区再生水配置比例不低于35%。组织开展全省再生水配置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扎实推进4个再生水利用配置国家试点,选择5个县(区)开展省级试点,指导6个城市入选全国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重点城市,以典型引领推动再生水利用配置工作。
四、持续提升水土流失防治成效。一是强化水土流失预防保护。积极探索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印发《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区域范围划定,制定省级水土流失重点区域范围划定指南,指导市县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编制完成《山东省水土保持“十五五”规划思路报告》。二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在开展344个省批方案在建项目年度全覆盖书面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对防治责任范围大、水土流失隐患多的65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核查,下发检查意见43份。完成水利部下发3758个图斑信息的现场核查,接续开展问题认定和查处工作,并组织开展两期省级加密遥感监管。三是严格水土保持监测。高标准开展2024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年度工作任务布置会及野外复核培训工作,监测成果顺利通过水利部海委复核并上报水利部。四是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全年共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62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已完成重点工程年度投资3.89亿元,投资计划完成率100%。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93平方公里,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28条。
五、扎实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一是推动河湖长制提质增效。省总河长签发第10号省总河长令,部署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现场会,河湖长制工作连续第7年纳入省对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向市级总河长发送专项提醒函9份,协调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省级河湖长带头巡河,带动6.8万名五级河湖长常态化巡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开展全面实行河湖长制及时奖励,给予259名河湖长和河湖管理人员记功、嘉奖奖励。全面完成“一河(湖)一策”综合整治方案(2025—2027年)的编制和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的健康评价工作。二是精准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库“清四乱”,清理整治问题3122处,拆除违法建(构)筑物21万平方米,清运垃圾67万吨,清除阻水林木及高秆作物1232万平方米。理顺涉水执法体制机制,开展全省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并抽查9个地市,发现和整改问题63处。健全完善“无人机+河管员+数字平台”的河湖数字化、立体化管护体系,引进无人机定向巡河、视频监控智能行为分析相结合的水域岸线管控技术,排除人为干扰、提升管理效率。开展为期一年的在建项目涉砂情况排查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三是积极探索河湖生态价值转化路径。稳步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潍坊市浞河、淄博范阳河、日照袁公河入选2024年水利部幸福河湖名单,获国家水利发展资金1.2亿元。争取省级财政资金1.36亿元,全省再建成省级美丽幸福河湖70条(个)。积极探索河湖生态价值转化,制定效益河湖评价办法和评价细则,全省计划打造效益河湖样板案例25个。
六、大力提升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印发通知加强工作部署,指导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坚决扛起管控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统筹做好工程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扬尘污染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清单,指导各级水行政部门认真抓好动态管控工作,及时掌握面上情况。二是严格规范管理。编制《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专章规范扬尘污染防治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标准,细化各项防尘和非道路移动工程类机械污染防治措施,为水利工程建设工地提供更加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标准、规范。三是狠抓问题整改。结合监督检查、四不两直暗访等工作开展,将扬尘治理落实情况列入检查内容,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督促整改。配合开展春季涉扬尘工程项目和企业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德州市、聊城市、菏泽市涉及的4个县区及时整改,并与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沟通对接,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扎实推进美丽山东建设。一是加快现代水网建设。以推进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为牵引,着力破解要素制约,全力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截至12月31日,全省完成水利建设投资74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6亿元、同比增长9.7%,提前实现了全年完成740亿元水利投资的目标。120个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完成国债资金157.3亿元,国债资金完成率100%。二是推动形成“三网四带”总体格局。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全面提升现代水网综合效益的意见》要求,着力构筑水安全保障网、水民生服务网、水生态保护网,建设水美乡村示范带、内河航运示范带、文旅融合示范带、绿色发展示范带,推动形成“三网四带”总体格局。经省政府同意后,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实施《“三网四带”建设行动方案》。